法律_解讀“三證合一”企業營業執照法律效力
發布時間:2021年11月9日 13:53
來源:蘇州注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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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東在線消息(記者 敏勝)地稅局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科長滕毅在直播訪談中向廣大網友介紹了企業“兩證合一”、“三證合一”及“多證合一”的相關政策法規。
滕毅介紹說, “三證合一”是2015年10月1日起實行的,是針對企業單位,將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整合到一起,換發加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兩證整合”是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等四部委《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工商個字〔2016〕167號)文件要求,從2016年12月1日起推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也就是說自2016年12月1日起由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改革后,國地稅機關不需單獨發放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兩證整合”后的營業執照同時具備原來兩種證件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多證合一”是根據國務院改革要求,將在2017年下半年,實行證照整合改革,將各部門的各種證照整合到一起。需要作出說明的是,老企業改為“三證合一”后,因為社會代碼改變,需要帶營業執照到稅務機關變更一下稅務登記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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