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在的公司,在南寧注冊的公司可以在異地經營嗎?
很多老板都想在其他的城市拓展自己公司的業務,就比如南寧的劉老板,劉老板3年前在南寧注冊了一家公司,現在他想去外地發展,但又不想遷址,于是就來問小金,在南寧注冊的公司可以在異地經營嗎?
不可以!正常情況下,你在南寧注冊的公司是不可以在異地經營的,就比如說,你在南寧注冊了一家公司,但是后來想去桂林發展,公司也不遷址就直接在那里常駐的話,是肯定不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公司跨公司登記機關管轄范圍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將公司登記檔案移交給公司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在異地經營,那么就必須要到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備案,辦理營業執照地址變更,并且提交新住所的使用證明。
如果你不想公司遷址的話,那么還有一個方法就是注冊一家分支機構,比如在異地成立一家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
但如果說你不想遷址,也不想成立新的公司就在異地經營的話,是屬于違法經營的,可能會被處以1萬元至10萬元罰款。
關于異地經營,很多小伙伴還是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其實異地經營主要指企業注冊經營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也會有小伙伴問,但如果我們公司只是在異地和別家公司做生意,或者是處理事情,沒有租賃辦公場所,只是時間稍微長了點,那也算異地經營嗎?
這個主要還是得看你是否常駐和是否從事生產經營。比如說,公司派業務員拉著貨到外地流動銷售,或者是公司在異地舉辦展覽會,又或者是派人員去處理相關的事情,那么只要相關人員不構成常駐,也不算不上異地經營。
但如果公司在異地的人員構成了常駐,比如說公司在衣服租有辦公場所,也雇有當地人員或者派人常駐當地,那么再這樣的情況下,是屬于異地經營了。
這個時候,你們公司要么選擇變更地址,要么就選擇在當地成立一個分支機構,不然應當登記而未登記,是可能要被處以罰款的!
因此,如果老板們真的想到其他城市拓展業務,小金建議可以在別的城市設立一個分支機構,這樣不僅可以解決異地經營的問題,還能讓公司的業務得到發展!
今天分享的內容就到這里,已經閱讀完畢的你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私信或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時間都會回復的!如果你有變更地址或者是注冊公司的需求,又或者是在變更和注冊時遇到了難題,你可以來找小金聊聊,小金專注行業領域19年,可以輕松幫你解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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