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公司6_2018年注冊公司流程圖
2018年注冊公司6
如何將納稅人轉入發票?從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率降低了一個百分點,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在所有行業中的區別已經統一:任何行業的企業,如果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必須注冊為一般納稅人;如果年銷售額低于500萬,您可以選擇成為普通人或小規模。2018年5月1日之前,可能仍有一些企業被迫成為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不到500萬。他們應該怎么辦?稅務局規定這些企業可以在2018年5月。12月1日至31日的申請將由一般納稅人轉回小規模納稅人。首先,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發生在注冊納稅人注冊日的下一個期間,增值稅發票應根據征稅率發放。其次,納稅人已經在納稅人期間使用了稅控裝置并且已經批準了票據類型。轉讓登記后,您可以繼續自行開具特殊發票,不受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特殊發票試點行業的限制。
第三,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簽發紅字發票,更改發票,補充發票。它將按原適用的稅率或稅率發行。老板注意到,如果我們公司在7月份注冊,我們必須按照原來的適用稅率開具本月的發票,我們可以從8月開始發行3%的增值稅發票,現在可以繼續使用稅控設備!
2018年注冊公司流程圖
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在福建自貿區廈門片區和廈門火炬高新區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廈建筑〔2018〕63號各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證照分離改革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我局決定在福建自貿區廈門片區和廈門火炬高新區范圍內,對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審批按照《廈門市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試行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執行。
二、企業取得資質并通過批后核查后,我局按照《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監督檢查巡查辦法》(廈建筑〔2016〕46號)實施事中事后監管。特此通知。廈門市建設局2018年7月30日附件1:廈門市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試行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廈門市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試行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證照分離改革精神和省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2018〕55號)、《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廈門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18〕109號)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參照《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行政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細則。本細則所稱的告知承諾,是指建筑業企業(下稱申請人)提出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事項的申請,行政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其行政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行政審批條件,由行政審批部門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方式。
一、試點范圍及期限注冊地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和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的建筑業企業,自愿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申報由廈門市建設局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包括首次申請、增項、升級和延續等事項),適用本細則。試點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
二、辦理流程
(一)申請申請人登錄省門戶網站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平臺(以下簡稱行政審批平臺),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資質,按相關提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并完成《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以下稱告知承諾書)電子簽章
(二)審批對行政審批平臺中以告知承諾方式提交的資質申請,行政審批部門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作出行政審批決定,并制作相應的資質證書,依法及時送達申請人。
(三)公示行政審批部門自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在省住建廳門戶網站公開企業資質申報信息和審批結果信息,公開期限1年,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受理部門:建設投訴中心,電話:2216060。網上公開的企業申請資質信息包括: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企業凈資產、主要人員、企業代表工程業績、個人業績、技術裝備等信息。
2.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所要求的材料:
(1)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的工程竣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材料。
(2)《技術負責人(或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四)核查行政審批部門在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人提交并承諾的有關事項內容進行核查。
三、批后核查
(一)申請人通過弄虛作假行為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行政審批部門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申請人自該資質證書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二)行政審批部門在批后核查中發現被審批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在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核查意見,要求其在一個月內整改。申請人應在整改期內按核查意見一次性整改到位,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并提交整改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行政審批部門在收到申請人整改報告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結果核查。申請人整改期間不得申報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行政審批部門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申請人自該資質證書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三)行政審批部門將前兩款被撤銷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列入廈門市建筑市場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對該申請人的其它申請事項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審批。
(四)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取得資質的建筑業企業,若發生企業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該資質轉移的,在批后核查期限屆滿之前,暫停辦理。附件1-1: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xx資質首次申請、增項、升級和延續等核準事項)〔年〕第號申請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單位地址:聯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聯系方式:行政審批部門:廈門市建設局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行政審批部門的告知按照《廈門市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試行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廈門市建設局就xx資質核準行政審批事項告知如下:
一、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2016年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2號令修改);
(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閩政文〔2015〕488號);
(五)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查導則(試行)》
(六)《關于在全省范圍實行建筑業企業網上無紙化申請和審批的通知》(閩建辦許〔2018〕8號)
(七)《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公布建筑業資質新標準審查要點和辦事指南的通知》(廈建筑〔2015〕39號)
二、法定條件: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審批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等有關規定,具體符合下列要求:(注:按照申請資質類別及等級分別寫明)
三、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根據審批依據和法定條件,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
3.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
4.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
5.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6.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7.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8.技術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1)代表業績施工階段的社保證明;
(2)代表業績的施工單位開具的項目任職證明;
(3)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及地基基礎、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須附施工許可證;
(4)其余按第13條第(1-5)點要求提交。
9.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10.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1
1.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1
2.首次申請的企業需提供相關人員受理日前3個月中的1個月社會保險證明;申請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相關人員受理日前6個月中的連續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1
3.業績資料(升級的企業需提供),包括:
(1)工程中標通知書;
(2)工程合同(合同協議書和專用條款);
(3)工程竣工(交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驗收的內容、驗收的結論、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境外工程還應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工程真實性證明文件;
(4)涉及到層數、單體建筑面積、跨度、長度、高度、結構類型等方面指標,應提供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
(5)涉及到單項合同額、造價等指標的,應提供工程結算材料;
(6)建安工程發票,其中,以合同額為考核指標的,發票總額不得低于資質標準要求的70%;
(7)申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的,企業代表業績須提供施工許可證,或消防設計審核(備案)證明;
(8)申報地基基礎、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須提供施工許可。備注:
1.申請人登錄省門戶網站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平臺(以下稱行政審批平臺),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資質,按相關提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并完成《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以下稱告知承諾書)電子簽章。
2.上述申請材料電子版需掃描原件上傳(技術負責人業績為復印件的,需加蓋業績完成單位及申請單位公章);
3.臺胞可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作為身份證明。
四、提交材料要求以上材料必須于申請人在行政審批平臺提交告知承諾書時一并提交。
五、承諾的效力申請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承諾,并在行政審批平臺提交簽章的告知承諾書及申請時必須提交的材料后,行政審批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作出行政審批決定,并制作相應的資質證書,依法及時送達申請人。行政審批部門自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在省住建廳門戶網站公開企業資質申報信息和審批結果信息,公開期限1年,接受社會監督。網上公開的企業申請資質信息包括: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企業凈資產、主要人員、企業代表工程業績、個人業績、技術裝備等信息。
2.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所要求的材料:
(1)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的工程竣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材料。
(2)《技術負責人(或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的,行政審批部門將依法作出處理,并由申請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監督和法律責任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齊全并達到法定條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無法補正的、或經核查后監督核實未達到法定條件的,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
(一)申請人通過弄虛作假行為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本行政審批部門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申請人自該資質證書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二)本行政審批部門在批后核查中發現被審批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在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核查意見,要求其在一個月內整改。申請人應在整改期內按核查意見一次性整改到位,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并提交整改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本行政審批部門在收到申請人整改報告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結果核查。申請人整改期間不得申報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本行政審批部門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申請人自該資質證書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三)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取得資質的建筑業企業,若發生企業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該資質轉移的,在批后核查期限屆滿之前,暫停辦理。
七、信用管理被審批人在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后,被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的,列入廈門市建筑市場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對該申請人的其它申請事項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審批。廈門市建設局年月日申請人的承諾申請人就申請xx資質行政審批事項,現作出下列承諾:
(一)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及內容全部齊全、真實、準確;
(二)已經知曉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
(三)申請人符合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法定條件;
(四)申請人不存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
(五)申請人不存在其它不予行政許可的情形;
(六)申請人不存在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審批的情形;
(七)上述陳述是申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八)若違反承諾或作出不實承諾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行政審批機關:廈門市建設局(簽字蓋章)(蓋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廈門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告知承諾)服務指南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方面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審批(告知承諾)服務指南2018-07-30發布2018-08-01實施廈門市建設局發布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方面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審批(告知承諾)服務指南
一、事項編碼00413845-301007-003
二、適用范圍本服務指南規定了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辦理的事項編碼、事項類別、設立依據、受理機構、決定機構、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結果送達、行政救濟途徑與方式、咨詢方式、監督投訴電話、辦理地址和時間、辦理進程和結果查詢。本服務指南適用于廈門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方面專業承包資質)及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核準(告知承諾)的辦理。
三、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四、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2016年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2號令修改);
(3)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廈門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18〕109號)
五、受理機構廈門市建設局
六、決定機構廈門市建設局
七、辦理條件
1.企業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或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注冊,并已取得營業執照;
2.企業不存在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審批的情形;
3.企業向省建設信息中心申請并取得省廳建筑業管理信息系統入網數字證書,完成網上錄入。數字證書辦理流程:
1.沒有數字證書的企業,按以下方式辦理:
(1)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下載并填寫單位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申請表,根據申請表要求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辦理方式:登陸http://www.fjdzyz.com/project/zhpt.jsp進行辦理,下載材料填寫后上傳;
(4)辦理咨詢電話:0591-87760022(轉1至3號線)。
2.聯系方式:
(1)數字證書相關業務,請聯系:0591-87760022(轉1至3號線),辦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軟件大道89號福州軟件園F區5號16層;
(2)信息系統及信息鎖技術支持服務,請聯系省建設信息中心,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建設信息中心40
2、409辦公室;附近公交站:省建委、福三中、西湖;電話:0591-87602367,87616295,87619575;傳真:0591-87627300。
八、申請材料首次申請、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
3.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
4.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5.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6.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7.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8.技術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1)代表業績施工階段的社保證明;
(2)代表業績的施工單位開具的項目任職證明;
(3)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及地基基礎、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須附施工許可證;
(4)其余按第13條第(1-5)點要求提交。
9.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10.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1
1.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1
2.首次申請的企業需提供相關人員受理日前3個月中的1個月社會保險證明;申請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相關人員受理日前6個月中的連續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1
3.業績資料(升級的企業需提供),包括:
(1)工程中標通知書;
(2)工程合同(合同協議書和專用條款);
(3)工程竣工(交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驗收的內容、驗收的結論、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境外工程還應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工程真實性證明文件;
(4)涉及到層數、單體建筑面積、跨度、長度、高度、結構類型等方面指標,應提供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
(5)涉及到單項合同額、造價等指標的,應提供工程結算材料;
(6)建安工程發票,其中,以合同額為考核指標的,發票總額不得低于資質標準要求的70%;
(7)申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的,企業代表業績須提供施工許可證,或消防設計審核(備案)證明;
(8)申報地基基礎、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須提供施工許可。備注:
1.申請人登錄省門戶網站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平臺,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資質,按相關提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并完成《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電子簽章。
2.上述申請材料電子版需掃描原件上傳(技術負責人業績為復印件的,需加蓋業績完成單位及申請單位公章);
3.臺胞可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作為身份證明。
九、辦理方式網上申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平臺(資質申請)—告知承諾:http://www.fjjs.gov.cn:97/HurdPlatform/
十、辦理流程
(一)流程圖
(二)辦理程序
1.受理
(1)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給予辦理;
(2)對應作補件處理的,應向服務對象說明并出具《申請材料一次性告知書》;
(3)對不符合告知承諾制辦理條件的,應向服務對象充分說明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單》。
2.決定受理后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
3.公示行政審批部門自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http://zjt.fujian.gov.cn/)公開企業資質申報信息和審批結果信息,公開期限1年,接受社會監督。
4.批后核查行政審批部門在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人提交并承諾的有關事項內容進行核查。(特別提示:申請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需現場核查)十
一、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十
二、收費依據及標準無。十
三、結果送達申請對象窗口領取或郵寄方式送達。十
四、行政救濟途徑與方式
(一)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審批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二)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三)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十
五、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C廳06號窗口
(二)電話咨詢0592-7703875十
六、監督投訴電話市行政服務中心投訴監督電話:12345市效能投訴中心網址:http://www.xn.xm.gov.cn/wyts/十
七、辦理地址和時間地址:廈門市云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C廳6號窗口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十
八、辦理進程和結果查詢
(一)辦理進程查詢方式
1.電話查詢:0592-7703875
2.網上查詢: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址:http://zjt.fujian.gov.cn/
(二)結果公開查詢方式
1.電話查詢:0592-7703875
2.網上查詢: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址:http://zjt.fujian.gov.cn/附件3:廈門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告知承諾)服務指南2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以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專業二級資質),鐵路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審批(非省屬企業)(告知承諾)服務指南2018-07-30發布2018-08-01實施廈門市建設局發布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以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專業二級資質),鐵路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審批(非省屬企業)(告知承諾)服務指南
一、事項編碼00413845-301007-004
二、適用范圍本服務指南規定了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辦理的事項編碼、事項類別、設立依據、受理機構、決定機構、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結果送達、行政救濟途徑與方式、咨詢方式、監督投訴電話、辦理地址和時間、辦理進程和結果查詢。本服務指南適用于廈門建筑業企業施工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以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專業二級資質),鐵路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核準(非省屬企業)(告知承諾)的辦理。
三、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四、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2016年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2號令修改);
(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閩政文〔2015〕488號);
(4)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廈門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廈府辦〔2018〕109號)
五、受理機構廈門市建設局
六、決定機構廈門市建設局
七、辦理條件
1.企業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或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注冊,并已取得營業執照;
2.企業不存在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審批的情形;
3.企業向省建設信息中心申請并取得省廳建筑業管理信息系統入網數字證書,完成網上錄入。數字證書辦理流程:
1.沒有數字證書的企業,按以下方式辦理:
(1)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下載并填寫單位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申請表,根據申請表要求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辦理方式:登陸http://www.fjdzyz.com/project/zhpt.jsp進行辦理,下載材料填寫后上傳;
(4)辦理咨詢電話:0591-87760022(轉1至3號線)。
2.聯系方式:
(1)數字證書相關業務,請聯系:0591-87760022(轉1至3號線),辦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軟件大道89號福州軟件園F區5號16層;
(2)信息系統及信息鎖技術支持服務,請聯系省建設信息中心,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建設信息中心40
2、409辦公室;附近公交站:省建委、福三中、西湖;電話:0591-87602367,87616295,87619575;傳真:0591-87627300。
八、申請材料首次申請、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
3.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
4.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5.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6.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7.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8.技術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首次申請、增項、延續的企業需提供):
(1)代表業績施工階段的社保證明;
(2)代表業績的施工單位開具的項目任職證明;
(3)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及地基基礎、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須附施工許可證;
(4)其余按第13條第(1-5)點要求提交。
9.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10.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1
1.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1
2.首次申請的企業需提供相關人員受理日前3個月中的1個月社會保險證明;申請增項、延續、升級的企業需提供相關人員受理日前6個月中的連續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1
3.業績資料(升級的企業需提供),包括:
(1)工程中標通知書;
(2)工程合同(合同協議書和專用條款);
(3)工程竣工(交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驗收的內容、驗收的結論、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境外工程還應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工程真實性證明文件;
(4)涉及到層數、單體建筑面積、跨度、長度、高度、結構類型等方面指標,應提供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
(5)涉及到單項合同額、造價等指標的,應提供工程結算材料;
(6)建安工程發票,其中,以合同額為考核指標的,發票總額不得低于資質標準要求的70%;
(7)申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的,企業代表業績須提供施工許可證,或消防設計審核(備案)證明;
(8)申報地基基礎、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須提供施工許可。備注:
1.申請人登錄省門戶網站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平臺,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資質,按相關提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并完成《廈門市建設局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電子簽章。
2.上述申請材料電子版需掃描原件上傳(技術負責人業績為復印件的,需加蓋業績完成單位及申請單位公章);
3.臺胞可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作為身份證明。
九、辦理方式網上申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平臺(資質申請)—告知承諾:http://www.fjjs.gov.cn:97/HurdPlatform/
十、辦理流程
(一)流程圖
(二)辦理程序
1.受理
(1)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給予辦理;
(2)對應作補件處理的,應向服務對象說明并出具《申請材料一次性告知書》;
(3)對不符合告知承諾制辦理條件的,應向服務對象充分說明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單》。
2.決定受理后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
3.公示行政審批部門自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http://zjt.fujian.gov.cn/)公開企業資質申報信息和審批結果信息,公開期限1年,接受社會監督。
4.批后核查行政審批部門在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人提交并承諾的有關事項內容進行核查。十
一、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十
二、收費依據及標準無。十
三、結果送達申請對象窗口領取或郵寄方式送達。十
四、行政救濟途徑與方式
(一)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審批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二)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三)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十
五、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C廳06號窗口
(二)電話咨詢0592-7703875十
六、監督投訴電話市行政服務中心投訴監督電話:12345市效能投訴中心網址:http://www.xn.xm.gov.cn/wyts/十
七、辦理地址和時間地址:廈門市云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C廳6號窗口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十
八、辦理進程和結果查詢
(一)辦理進程查詢方式
1.電話查詢:0592-7703875
2.網上查詢: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址:http://zjt.fujian.gov.cn/
(二)結果公開查詢方式
1.電話查詢:0592-7703875
2.網上查詢: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址:http://zjt.fujian.gov.cn/《廈門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文章內容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在線咨詢可提供高效的解答。本文內容及觀點來源于網絡,不代表本站任何立場文章名稱:廈門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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